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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翻译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8-01-02

2017年度天津市翻译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下列人员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天津市翻译专业高、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反映问题。

受理部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810室

联系电话:58665961

邮政编码:300040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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