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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7—2018年)的通知

2018-01-03 泉州台商投资区

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协同有序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完善标准化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功能,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全面推动我市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标准化的树标杆作用。鼓励我市优势产业企业,设立全国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或其工作组,抢占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动权,争得行业话语权。支持已经设在我市的专标委秘书处和工作组积极开展标准制定工作。落实企业产品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试点,发挥技术标准在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引领作用,促进“产、学、研、标准”一体化发展。

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切实发挥标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制定的《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运用标准化工作原理、方法和技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的标准体系,以标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组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积极参与制定《“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政务服务规范》省地方标准,继续推进国家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后续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市审改办牵头,市质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精准扶贫”工作,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精准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将贫困山区的种植养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效益优势,帮助农村走出传统农业低收益的困境,有效助力贫困山区脱贫致富。

市农业局牵头,市扶贫办、财政局、质监局、林业局,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紧紧围绕市政府出台的我市家政服务业补短板的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我市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指导我市已获批的5家省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继续开展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家政服务业的保障、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市商务局、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民政局、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高标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全面实施。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参与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工作。

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国家标准馆泉州技术服务中心的信息化手段,实时更新国内标准的发布动态信息。面向泉州地区开展标准文献信息咨询服务,开展标准有效性确认服务,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全市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可免费获得全文数据库中的标准。

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标准化法治建设。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标准化法律意识。加大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市司法局牵头,市质监局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各界开设标准化知识培训班,普及和提升标准化意识。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开展标准化科学研究和高端培训。广泛开展各类标准化培训,建立标准化岗位继续教育制度,努力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培养和引进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鼓励各领域行业技术专家加入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实完善市标准化高级专家库。

市教育局、质监局牵头,市人社局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奖补政策。

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我市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标准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化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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