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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3 洋浦经济开发区

琼发改投资〔2018〕13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工作安排,现就本专项第二批投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项目入库条件。在三年滚动计划基础上抓紧做好2018年项目储备工作,确保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且拟列入当年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是已开工建设或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快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手续办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计划下达后项目即可开工建设,避免资金“趴窝”。对于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后两年的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形成安排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更新。各地在2018年分解投资计划具体到项目后,按照实际情况,科学测算、补充储备前期工作成熟的备选项目,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实现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根本转变。对竣工项目和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僵尸项目”,要动态调整、及时出清,从项目库中尽快移除。

三、抓紧报送申请文件。请按照《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和需求,抓紧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投资计划申请文件。2018年有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的,请在申报文件中一并表述,不单独拟文申请。申请文件附以下材料:

通过重大项目库导出的《投资计划标准申报表》,配套设施项目、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列,配套设施项目注明相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名称及其计划年度,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注明计划年度;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用地等审批文件;

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四、同步通过在线平台申报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登记,获取项目唯一代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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