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鄂商务发〔2017〕1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厅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委《关于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内贸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根据2017年9月27日全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我厅在征求各市州和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湖北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任务总台账》(以下简称《方案》、《台帐》)并上报商务部。现将该《方案》和《台帐》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
各市州和相关处室要准确把握习总书记关于改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列为当前内贸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复制推广工作作为促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积极转变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制度机制,逐步构建与现代流通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国内贸易流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
二、对照“方案”,谋划改革安排
各市州和处室要对照《方案》和《台帐》,结合当地流通发展、职能管理实际及面临的突出问题与矛盾,有重点地选择2-3项改革事项,制订2018年内贸流通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台帐,实现改革突破。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及保障措施,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改革举措应具体可操作,并确保2018年可以完成或启动。
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台帐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厅,并同时报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联系表。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处刘聪、李莉萍
电话:027-85805736、85788610,传真:027-85710937
邮箱:scyxc@hbd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湖北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任务总台账
3.湖北省市州、处室内贸流通体制改革任务总台账
4.湖北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联系表
湖北省商务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