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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03

各县发改委、鹰潭高新区科经局、龙虎山经贸局、市信江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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