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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2020-02-12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随着企业的陆续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风险加大。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9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采取下发通知、发放明白纸、现场指导、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及时向企业提供防疫防控信息,确保企业思想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制定生产计划,提前做好设备检修、原材物料储备等准备工作,提早制定应对措施。各县(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工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要求传达到每家工业企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协调有关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按照有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要采取各种措施,最大化地帮助企业留住人才、留住员工。要积极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调配测温仪、口罩、消毒水、酒精等防护物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有力支持。设立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受理电话,帮助企业解决复工生产现实问题。对因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优先进行纾困帮扶,摸清状况,制定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纾困专班要深入包保帮扶企业“会诊把脉、开方抓药、治标治本”,既抓纾困解困,又指导疫情防控。指导企业积极争取各级惠企助企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利。

《意见》强调,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涉及生产生活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等,报当地工信部门备案,经同意方可复工复产。企业要对全部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逐项进行核査统计,优先安排健康状况明了的正式员工上岗。对市外员工和管理人员,需书面承诺春节假期期间没有湖北旅居史、没有与确诊人员密切接触,方可返回菏泽,自行隔离观察14天。对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不得返岗或推迟返岗。企业要坚持通过宣传栏、微信工作群、广播等信息平台持续宣讲最新疫情信息,提供科学防控知识和政策要求,督促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帮助员工消除恐慌情绪,增强自觉防疫能力。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复工后,要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要多次消杀。复工企业要对员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对有情况人员,按《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流程处理。对外地员工,实行统计管控, 在企业内部设置隔离区,带薪隔离14天;无条件设置隔离区的企业,不得让外地员工返岗。严格出入管理,建立全天候人员、车辆、设备、货物出入检查登记、日常监测和消杀 防疫等制度。接送货物时,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货运车辆开辟单独通道并全面消毒,并到指定区域进行接洽,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严格进行物理隔离。企业要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节奏,非急需订单推迟生产,尽可能减少用工人数。优化运行流程,尽量划小生产单元,单元与单元之间员工尽可能隔离,禁止串岗、乱岗,确保一个单元发生疫情,不影响其他单元。员工就餐按班组错峰间隔进行,倡导单桌就餐,避免交流交谈。在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员工大会,不搞集体活动,用好钉钉、微信、QQ等平台,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和电子商务谈判。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好每日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如发生疫情,必须立刻报告。

《意见》要求,职工要自觉如实申报自己及家人近期重点疫区旅居经历、与确诊患者接触以及所在村居确诊和疑似发病情况。自觉报告自己及家人出现的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主动配合企业或有关 部门调查或采取的隔离观察措施。自觉遵守企业的管理规定,坚持上下班和工作时间戴口罩,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定岗定位,不串岗,不聚集。自觉约束业余生活。下班回家固定路线,避开人员密集场所,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并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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