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7-2018年度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的通知

2018-01-04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区管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观山湖区2017—2018年度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2017-2018年度冬季天然气

保供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242号)文件要求和全省、全市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总体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争取供给端增加气源、加强需求侧有序用气、科学预警应急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全市冬季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活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民生。

二、冬季供气时间

从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具体时间由市冬供办根据季节特点、气候条件适时进行调整为准,其余时间城市供气按照《贵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冬季供气的组织领导,成立观山湖区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处理全区冬季供气相关事宜。

组 长:刘俊生(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敏(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员君(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负责人)

宋 毅(区工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东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祝爱平(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调度中心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水务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公安分局以及各镇(社区)分管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增加相关单位、企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观山湖区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冬供办):设在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局长宋毅任区冬供办主任,区工信局副局长旷铭、区发改局节能监察大队副队长张坤胜、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主任祝爱平、区住建局副局长寇非任区冬供办副主任。区工信局工业发展科、区住建局建设科等有关科室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适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加入办公室工作。

区冬供办职责:负责拟制观山湖区冬季供气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监督实施,统筹建立工作机制;汇总冬季供气有关信息资料,保持信息互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相关工作;实时掌握天然气供应状况,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建议;负责领导小组决策、决定的督促落实;指导镇(社区)及有关单位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在区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分重点行业下设八个专项应对保障组,负责综合统筹、应急处置、行业协调等相关工作。

工业应对保障组: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宋毅同志任组长;

供气应对保障组:供气保障组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杨东华同志任组长;

交通应对保障组: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张磊同志任组长;

文广、旅游和住宿业应对保障组:设在区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由成丽娟同志任组长;

商贸应对保障组:设在区商务局,由王京同志任组长;

卫生应对保障组: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周清云同志任组长;

民政应对保障组:设在区民政局,由耿立波同志任组长;

教育应对保障组:设在区教育局,由罗朝明同志任组长;

其它服务业应对保障组: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由朱明建同志任组长;

各行业应对保障职责:牵头制定本行业子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限停气序位表,并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处理本行业供应产生的异常及事故;建立行业台账,解决本行业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引导本行业转换使用其它能源,最大限度帮助其维持正常经营。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冬季供气工作(见附件1)。

四、工作措施

(一)气源组织。区发改局负责会同燃气集团积极对接气源上游企业,争取更多天然气供应,确保冬季供气有序。燃气集团应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企业密切合作,主动与关联燃气企业建立联保机制,通过串换代输、互供互保等措施,增加资源,争取利用在贵阳地区的有效资源补充市场,缓解冬季供气缺口。

(二)安全管理。区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消除管道输送隐患,提高城市燃气保障能力,防止出现局部地区民用天然气停供情况;加强重要油气设施的安全保卫,确保供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燃气集团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市供气的影响,加强与气象局联系,提前对凝冻、雨雪天气预警,预防地质灾害对运行的影响。

(三)应急保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应急方案,观山湖区冬供方案印发后将本单位应急方案报送至区应急办,各镇(社区)应急方案报区冬供办备案。燃气集团要严格按照区冬供办制定的《冬季供气保障及应急工作机制》(见附件二)及企业自身的供气方案、应急方案,组织好天然气安全输送、应急抢险等工作。

(四)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天然气供应严峻形势,导致不能确保民生用气问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影响恶劣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履行工作职责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负责人,区人民政府将严格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成立冬季供气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召集人,冬供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冬季供气运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紧急、重大问题;遇特殊情况,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明确主体责任。区直各部门和各镇(社区)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各级经济运行调节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视情及时启动应急专项预案。应急预案一经启动,区直各部门和各镇(社区)要24小时在岗值守,并对应急响应体系进行资源整合,实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实行日会商,建立重大、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日报、专报。

(三)抓好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区直各部门和各镇(社区)宣传科室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指导区级各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天然气使用和取暖等基本知识;普及天然气泄漏,应如何正确处理;宣传节能降耗,节约用气措施等;形成有力氛围,促进天然气安全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名单反馈到区冬供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熊林莎、牟敏;联系电话:13985405680、13885152804,电话/传真:84396104;邮箱:2022997932@qq.com),并加入区燃气保民生工作QQ群号:566546884,便于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跟踪落实。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