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8-01-04
辛政办发〔2018〕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应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我市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其中:衔接省政府取消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2项,衔接省政府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为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要对取消的事项,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二、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或网络红页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衔接省政府取消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2.衔接省政府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项)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