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17年,全县审核审批林地项目32件,其中存在未批先占的项目10件,占31%,还有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现象。为落实县政府“十三五”期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始终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政治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各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守林地、保护森林的重要性,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林地保护。
二、切实加强林地监督管理工作
1.落实监管责任。各乡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林地监管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监管职责,实行“网格化”监管,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加强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前掌握重点项目相关信息,督促用地单位提前向林业主管部门报批。
2.加强日常巡查。各乡镇林业站要完善林地日常巡查和报告制度,划定林地巡查责任区,将巡查责任落实到个人。推行“联片、联合、联动”巡查机制,结合林业日常工作开展林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报告。要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各乡镇林业站对已审核审批的项目,要进行监督指导,防止违法行为发生;对未批先用的项目,要书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好审核审批服务,将有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
3.加强跟踪服务。县林业局要提前介入重点建设项目,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做到早服务早报批,并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单位跟踪服务工作。
4.加大查处力度。县森林公安分局等林业执法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到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加强沟通协作。县林业局要负责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林地监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信息汇总、报送、汇报工作,保持信息通畅,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服务、早汇报”。
三、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对非法占用林地事件,县林业部门要按照“消减存量、严控增量”的总体要求,健全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列为对各乡年度考评的重点内容,确保林地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