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通知
一、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1.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服务。市场主体和各类申请人可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应用“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如确实不便网上办理,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申请核准完成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2.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外省药品广告备案等业务实行湖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必要时,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
二、支持企业恢复和扩大产能
3.启动疫情防控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特殊管理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调度督促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正常营业,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一级响应期间《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实行延期备案,确保重点防疫物资的市场供应。
4.支持企业增加防疫消毒物资生产项目。支持我省有能力的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转产防控疫情紧缺的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在企业工业产品许可证增项业务的受理、审批上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服务。
5.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把好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关,指导企业加快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化解企业经营运行难题
6.推行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即时办理。
7.利用知识产权助力中小企业融资。鼓励、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疫情防护产品生产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获得贷款的,按省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助标准优先支持。
8.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
9.简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流程。
10.延长电梯维保周期。
11.合理维持认证、许可证书周期。
12.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
13.推行市场主体年报联络员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服务。
四、做好市场监管服务工作
14.做好疫情防控医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医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使用的固定式体温筛查设备,根据使用单位需要,由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上门开展检测或校准,为疫情防控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加强计量科普工作,指导红外测温仪等体温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
15.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措施。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体系,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消毒工作,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16.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加强节前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零售、餐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指导餐饮行业协会整合餐饮资源,对有集体用餐需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医院、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等部门,开展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鼓励餐饮单位增加外卖窗口,开展外卖服务和网络订餐服务,防范聚集性用餐带来的交叉传染风险。
五、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17.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主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确保市场生产原材料、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权益等违法行为。
18.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慎用自由裁量权,区分有无主观故意,区分违法性质、情节,对于轻微违法、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可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9.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
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0.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当先锋、做表率活动”,带头提高防控意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诚实守信,共克时艰,渡过难关。
本《通知》所列措施适用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全面解除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