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2018-01-10
近日,我州出台《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三条政策》,从六个方面关心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加大引才支持力度。将外来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纳入“百千万康巴英才”计划,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个人不少于30万元的安家补助;评为中、高端人才的,除工资外,每月再分别给予1000元、3000元的特殊政策支持。
完善配套服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优秀人才制度,优先安排就诊医疗、子女入学和住房保障等,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鼓励离岗创业。支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依法依规离岗领办创办科技企业,离岗期限最长可达6年;离岗期间,正常享受原单位工资、社保、医保等待遇。
扩大薪酬自主分配权。事业单位可按程序将科技获奖经费用于科技人员报酬、奖励等支出,主管部门据实核增绩效工资总额。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人员及时快捷使用项目资金。
改进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以实绩论成败,科技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以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评定或聘用的唯一依据,可将成果业绩作为评聘重要条件;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专技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