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融资担保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分级整合重要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特定对象、科技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建立专项担保基金,通过专项担保基金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产业、行业、园区、重大项目、高新特优项目、“三农”与中小微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发挥财政资金的融资杠杆撬动及引领作用,为地方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促进工业经济结构性改革。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强调,要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扶持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允许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探索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补偿等措施,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三农”服务积极性。2017年5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明确规定,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担保基金10亿元,由自治区工信委会同金投集团联合筹建,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项目实行优惠费率支持。
近年来,广西培养和扶持了一大批科技型、节能环保型、创新型的工业新兴产业,由于此类企业在创业阶段,起步非常艰难,普遍遇到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工信委与金投集团决定紧密合作,建立定向支持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体制,创新担保方式,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融资杠杆作用,缓解工业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难题,为工业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培育扶持工业新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
二、意见采纳
2016年底以来,我委与金投集团就设立融资担保基金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形成了《关于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方案》,并征求自治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13个单位意见,共收到11个单位回函,只有自治区住建厅1个单位未回复意见,法制办表示征求意见阶段不回复意见。其中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7个单位无修改意见,自治区财政厅等4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各部门的意见,我委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上报自治区政府。2017年8月25日,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主持会议研究设立担保基金问题,会议统一了各方意见,明确由我委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方案重新上报。2017年12月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
三、目标任务
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充分发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的引导作用和金投集团覆盖全区的担保服务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新兴产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新兴产业发展。
降低工业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门槛,全力支持广西工业新兴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专注服务工业新兴产业企业,打造“工信、银行、担保、企业”四方高效运行合作模式,建立工业新兴产业企业融资“绿色通道”,适当放宽工业新兴产业的担保准入及审核条件,使更多工业新兴产业企业能够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促使广西工业新兴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放大效应。
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可以不断放大对工业新兴产业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担保放大倍数不低于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规模的4倍,不高于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规模的10倍。通过担保的“放大器”作用,为更多的工业新兴产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弥补广西工业新兴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短板”。
推动各级政府协同扶持工业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通过动员各级政府参与,逐步完善自治区政府倡导的多级共建担保、再担保业务体系,在政策、资金、业务上,为更多新兴产业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支持,推动各级政府持续扶持工业新兴产业发展。
四、主要内容
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方案共包括设立融资担保基金的背景及依据、目的和作用、运作模式等七个部分,约4000字。
第一部分对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背景及依据作了说明。
第二部分对设立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目的和作用作了说明。
第三部分对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定位、来源与用途作了说明。
第四部分对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模式作了说明。
第五部分对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性质、管理和使用作了说明。
第六部分对担保项目操作流程作了说明。
第七部分对项目推荐、基金监督使用、主办单位、加大宣传等其他内容作了说明。
五、运作模式
每年初由自治区工信委根据广西工业发展规划向担保公司下达本年度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范围,确认重点担保扶持的工业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担保公司根据自治区工信委下达的担保范围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着力精准扶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有效地解决自治区重点扶持工业新兴产业的融资难问题。
为确保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专项用于扶持工业新兴产业企业,申请融资的担保项目由自治区工信委统一审核推荐。通过借助金投集团机构网络覆盖面广、从业人员素质高、风险防范能力强等专业化管理团队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金投集团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实现担保基金的放大效应最大化,不断扶持我区工业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管理和使用
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存入担保公司在相关合作银行设立的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使用实现透明化管理。
担保公司负责对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由专人对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使用明细及时点余额建立台账专门管理制度,按季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委,双方共同确认账户明细及余额,确保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实现专款专用及规范化使用。
在纳入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范围的担保业务出现损失时,由自治区工信委和金投集团组成的评审会进行审议并经自治区工信委核准确认损失后,担保公司从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扣划相应金额的补偿款,用于弥补担保损失。
七、操作流程
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担保业务的基本办理流程为:自治区工信委推荐→受理→调查→审查→评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办理承保手续→保后管理→客户还款→项目终止,具体操作按《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执行,在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基础上,依法合规开展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