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已经县政府2017年第2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6 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消除露天焚烧秸秆对大气质量的影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用任何方式、在任何露天场所焚烧秸秆。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秸秆禁烧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范围,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抓好落实。逐级签订监管责任状,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网络化管理机制。 二、强化宣传,及时排查,严厉打击 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成立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 1.强化宣传。要利用广播、悬挂条幅、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使群众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的巨大危害。 2.强化责任。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巡查,组织巡逻队全天候、全角落、全方位开展巡查,要坚持“抓小、抓早、抓了”,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到位。 3.强化督查。组建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组成的督查工作组,分片包干督查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工业园区、东阳镇、万埠垦殖场,县农工部负责石鼻镇、长埠镇、黄洲镇、乔乐乡,县农业局负责鼎湖镇、万埠镇、长均乡、新民乡,县城管局负责龙津镇城区,县林业局负责峤岭自然保护区。采取每日督查、每日上报、每日通报。 4.强化问责。在乡镇范围内,发现1个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的,由乡镇追究所在村主要负责人责任;发现2个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的,由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约谈所在乡镇、工业园区的分管领导并通报;发现3个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或被省、市卫星遥感监测1个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的,由县政府约谈所在乡镇、工业园区的主要领导并通报;被省、市卫星遥感监测1个以上着火点或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由县委县政府研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积极推广,拓宽途径,有效利用农业部门要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秸秆还田、秸秆肥料、秸秆饲料、秸秆燃料、秸秆工业原料、秸秆沼气和发电等产业化发展,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