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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草原保护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1-11

????索 引 号: 000514343/2018-30737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1-10 文号: 承市政办字〔2017〕261号 主 题 词:

????名称: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草原保护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草原保护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草原保护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承德市草原保护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承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农业部《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河北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草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优先的基本要求,把草原生态保护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保护草原生态资源为目标,以推进落实草原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守生态底线,综合施治,推动草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打造京津冀生态水源涵养功能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

????巩固推进草原禁牧、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等四项基本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草原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在重点县区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从源头预防到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草原生态保护制度体系,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重点内容

????(一)落实草原禁牧保护制度

????1.由县级人民政府修订或制定《县级草原(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发布公告并设立警示标识,本市全境范围内草食畜全年实行舍饲圈养,禁止放牧。(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在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区(丰宁、围场、滦平、兴隆县和御道口牧场管理区),落实草原禁牧制度与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工程挂钩机制,严格执行草原禁牧制度为前提的“一票否决制”,加快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一揽子”政策、每年完成打造1个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的建设任务,促进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牵头部门: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滦平县、兴隆县人民政府和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3.编制全市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十三五”规划,谋划上报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完成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已垦草原治理工程等草原保护建设任务。(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农牧局)

????(二)落实草原承包制度

????在丰宁、围场、滦平、兴隆县和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实施草原承包基本制度。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乡逐村完成草原确权、核发不动产产权证。以家庭承包或联户承包方式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经营者相关义务和责任,做到应包尽包。时限要求:2020年12月底前。(牵头部门: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滦平县、兴隆县人民政府和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三)落实基本草原划定保护制度

????对重要放牧场和割草地、国家级省级草原保护区、具有涵养水源等特殊作用的草原、人工改良草地等由县级地方政府划定为基本草原、发布公告,实行重点保护。时限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滦平县、兴隆县人民政府和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四)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科学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对红线划定范围内草原强化用途管制,实行严密监管、重点保护,严格禁止征占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农牧局、环保局、国土局)

????(五)开展新一轮草原资源调查

????按照农业部、河北省《2017年草地资源清查实施方案》要求,依照相关标准规程,全面组织开展草地资源清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全市草原面积、分布、等级、退化沙化情况等相关资源底数。(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国土局)

????(六)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

????1.逐步推进市县两级草原监理机构建设。加强草原监理执法,对违规占用、破坏草原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树立行业执法威信,依法保护草原资源、维护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行政监管职能与事业管理职能分开原则,充实草原监理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典型示范,统筹推进的办法,2018年底前在丰宁、围场2县建立县级专职草原监理机构,逐步在全市推开。(牵头部门: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编委办)

????2.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联动网络。加强县、乡两级草原行业管理与技术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增加人员、改善条件、保障经费,试点推进基层草原防火、草原设施管护员队伍建设。逐步构建县、乡、村草原防火和设施管护体系。2018年底前丰宁、围场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完成草原防火和设施管护员聘任工作,并探索建立草原管护员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部门: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能。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组建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牧、国土、环保、发改、财政、编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和统筹草原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创新思维、提高效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草原保护各项制度落实。

????(二)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保护资源。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对非法侵占、开垦、破坏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认知。加强草原系列法律法规、草原保护制度宣传,大力宣传草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广泛普及草原科技知识,树立和运用“大资源、大农业、大食物、大生态”理念,高度重视草原资源的保护开发,确保草原永续利用。把草原保护建设和畜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来发展。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增加草畜绿色食品供给,充分发挥草原的生态功能,建设好草原生态屏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建设草原的责任意识,努力创造全社会爱护草原的良好环境。

????(四)积极探索实践,建立草原保护长效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立足区域实际和特点,依照本办法,做好工作调研, 积极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各地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典型,创新模式,加快构建草原保护长效机制,为建设首都周边生态屏障提供制度保障。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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