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樊炳清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2018-01-12
黔东南府发﹝20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樊炳清,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总部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副州长(挂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总部总经理级),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挂任中共黔东南州委常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樊炳清同志在黔东南州挂职工作期间,始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充分展现了站位高、政治强,业务精、思路广,主动谋、务实干,真心帮、倾情扶,为人诚、敢担当的工作特质,认真开展金融、保险、证券、国资等工作,在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金融工作创先争优、金融招商、拓展直接融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保险服务扶贫产业发展、国有企业转型升级、金融稳定及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动员更多的力量投身全州脱贫攻坚事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樊炳清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并聘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经济发展顾问。
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抢抓发展机遇,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谱写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大美黔东南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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