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16 莆市价〔2018〕5号各县区物价局:现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莆田市物价局2018年1月4日 物价局 莆田市 贯彻落实 福建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