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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16

莆市价〔2018〕5号

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莆田市物价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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