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1-17
各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加强和优化博士后站建设,强化跟踪考核和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推动我市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精神,定于近期开展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评估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目前我市所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
二、自查自纠
请各设站单位对照《2017年广州市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评估表》于2018年1月期间开展自查自纠。
三、系统填报
请设站单位登陆“广州博士后”频道高层次人才系统http://www.hrssgz.gov.cn/gzbsh/index.html,按照指引和《评估指标说明》填报信息资料(区域性工作站汇总本辖区内分站数据填报),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于系统关闭前提交至市博管办
天河受理点。系统开放起止时间:2018年2月1日至4月15日。
四、考核评估
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对部分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