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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地震局党支部学习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8-01-17

关于印发《河北省地震局党支部学习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地震局党支部学习制度》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河北省地震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河北省地震局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功能,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现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从总体上全面把握,又从各个方面深入理解,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水平。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党章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开展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党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内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习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开阔工作思路,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破解实践难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学习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和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

学习机关党委部署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支部学习应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充分运用新媒体组织学习。

个人自学。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要求和支部学习进展确定党员每月必学材料,明确学习目标。坚持撰写学习笔记。

集中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围绕每月学习要点,认真设计学习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学习要有1-2名党员做重点发言,在《支部工作手册》中做好记录,重点发言要形成书面材料,支部要建立学习专栏,定期张贴学习重点发言材料。集中学习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要充分利用“3.23警醒日”、“七一党章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开展学习活动。

其他形式。适时根据学习需要安排主题实践活动、专题讲座、讲党课、考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观看录像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学习要求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在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将上年度学习情况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列入重要内容。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和学习成果。重要的学习研讨活动可邀请机关党委人员参加。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党建云”平台和“冀震清风”处级干部学习微信群等媒介传播。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支部集中学习研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做好学习签到。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建立支部学习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习安排、考勤记录、会议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及年终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四、监督检查

支部书记要对党支部学习负责,制订好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要求,认真设计每月集中学习专题和党员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督促支部建好学习档案,及时检查党员学习笔记。

机关党委负责对支部学习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派人参加1-2个支部的集中学习,不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和《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年终集中检查各支部学习档案归档情况。支部学习情况将作为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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