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8-01-18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参照福建省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莆田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抓好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和修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谢劲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宝昌 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吴国清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强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金平 市国土局副局长
林荔煌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国成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金表 市交通运输局副总工程师
邱剑泰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清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东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国辉 市海洋渔业局副调研员
黄宏敏 市旅游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市林业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有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县人民政府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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