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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十三五”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2018-01-19

(包府办发〔2018〕1号)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加强节能管理,企业提高用能效率的重要途径。按照工信部《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部令第33号)、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7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节能降耗、全面提升政府和企业用能管理为目的,在部分重点用能企业已经建立能源在线管控中心的基础上,依托包头市工业能耗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以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支撑,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我市全部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的实时监测,进一步提高能源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为政府强化能源管理,企业实现节能降本增效,社会公众加强节能意识提供基础支撑。

二、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十三五”期间全面实现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的在线监测和预警,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创新政府节能管理服务新模式。

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全部纳入包头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范围。

三、进度安排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周期为2018年-2020年。

总体实施思路是:标准规范先行,企业通过市政府提供的分行业能源在线监测管理共性化模块,进行个性化修订和完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1月底前)启动市平台建设,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标准规范和数据采集参考指南。对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开展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工作组织动员和系统培训学习,同时,各企业同步开展能源在线监测接入点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平台试运行调试和10户企业的在线数据接入。(企业名单见附表一)

第三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且稳定运行的企业全部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企业名单另行下达),并接入市平台,完成覆盖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市平台功能,深入推进平台接入企业的三级能源管控体系,探索能耗精准预警、大数据实时分析的工作机制,实现与国家平台和自治区平台的全面接入以及稳定的长效数据传输。

第五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在市平台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围绕工业绿色发展,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碳排放权和工业水权数据监测等方面,为企业建立服务面更广、更便捷高效的工业绿色监管服务体系。

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由市经信委员负责统筹协调,节能监察中心具体实施,各地区政府(管委会)和各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

各地区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市质监、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部门给予积极配合,为企业实现能源消耗数据在线采集和平台建设高效完成提供必要保障。

(二)强化标准引导

市经信委要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科学制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技术标准、数据采集指南及系统建设管理、验收等规范,确保用能企业能耗计量数据纳入采集范围。各地区要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系统建设,督促在地重点用能企业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成企业端系统建设。

(三)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以地区为单位,详细摸排本地区工业企业用能状况,整体规划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精心筛选平台接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较为完善的企业优先接入。

(四)强化政策引导

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尽快纳入平台管理,享受平台带来的高效快捷服务。对2018年底前接入平台的企业,市政府在能耗在线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部分智能计量表具更换、数据采集器等硬件设施布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接入企业深入开展二、三级能源管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对节能增效效果突出企业给予评优,并积极推荐企业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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