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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2-15

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标题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 失效日期 : ta content="text/css"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NET 17.12">闵府发〔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现将《关于加强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0年2月11日

关于加强闵行区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9]14号)要求,不断完善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合作

强化政府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主导地位和领导责任,落实制度、组织、经费和人才保障,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构建职责明晰、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

(二)资源整合,协同推进

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医防结合,争取各方支持,有效整合资源,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补齐短板,提升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学科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强化疾病控制技术技能储备,夯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基础,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底线。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健全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卫生职责全面落实,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以加强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带动区域内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疾病控制网底,有效发挥居(村)委和企事业单位群防群控作用,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到2020年,全面优化病原生物和化学品毒性综合监测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对能力;推进建设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和学科人才队伍;建立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特点的疾控机构投入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形成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数据共享应用框架。

到2030年,把区疾控中心建成在设备、技术和综合实力等方面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立传染病调查员制度,打造一支传染病调查处置专业队伍,推动传染病监测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深入开展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数据共享应用,全面发挥“智慧疾控”支撑政府决策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核心指标方面: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降低到2020年的130/10万、2030年的120/10万;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低到2020年的10%、2030年的9%以下的低水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到2020年全部达标,检测参数从目前的512项提高到2020年的525项、2030年的630项;到2030年,具备全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小时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建设任务

(一)完善工作网络

1.巩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发展。以区疾控中心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居(村)委和企事业单位为重要补充,逐步建立资源整合、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工作网络。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夯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底,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人员队伍能力。充分调动发挥居(村)委和企事业单位力量,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建立健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联动机制。

2.巩固优化传染病救治网络。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原则,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全区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应急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队伍应急调集和病区腾出、征用的机制。加强本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提高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传染病救治能力,将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传染病区级诊治中心。加大对辖区传染病诊治和技术支撑;强化区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常见和多发传染病识别判断和规范治疗能力,提高新发、输入性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甄别和转诊能力;规范细化区急救中心与二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之间传染病病例转运流程;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见和多发传染病的发现及协助处置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传染病防治人员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二)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开展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对标《疾控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地市级标准,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仪器装备条件,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车、应急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配置,满足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监测、标本运输和应急处置等业务需要。推进传染病疫情处置装备配置标准化,建立疫情处置仪器、试剂、药品等装备的清单化管理制度。

2.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硬件设施建设。结合本区医疗机构就诊人数及地域分布,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感)染性疾病科以及发热、肠道、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专科门诊。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感染科的医、教、研整体能力,有效承担一线传染病监测、发现、诊断和救治等综合防控职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规范设置传染病门诊和检测仪器设备,规范储备应急处置装备、药品和试剂耗材,配备符合标准的传染病病房,确保区级传染病床位和储备床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推进社区公共卫生中心硬件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的网底作用,推动社区硬件标准化改造。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推进社区传染病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确保门诊选址、分区布局、业务用房、仪器设备能满足业务要求。

(三)完善人事管理工作

1.完善岗位管理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标准,落实《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控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强基层”为重点,科学核定、按需补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加大人才招聘力度,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科学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岗位职责要求,强化岗位聘任管理。优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级岗位配置比例,适当增加高级岗位比例,按需设置初级岗位。

2.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在本市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控绩效总量的政策框架下,根据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功能定位,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水平。建立以公益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人才评聘管理和分级分类岗位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关键的业务骨干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效发挥绩效工资的正向激励作用。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分配原则,研究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考核机制。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中,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考核结果同等次的基础上,确保综合性医院感染科医师收入不低于所在医院同级别医师平均水平。优化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绩效的动态调整机制。

3.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将公共卫生人才纳入区级紧缺人才清单,加大公共卫生人才招录政策保障,在人员进编、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供公租房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传染病疫情处置、应急保障等重点岗位给予特殊岗位津贴,确保各类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加强学科人才建设

1.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依托“复旦-闵行健康联合体”建设,以本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慢性病及危险因素预防与控制、卫生信息管理等优势特色学科予以重点建设,大幅度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申报市区两级公共卫生重点学科,打造一批在本市疾病预防控制领域有影响力的公共卫生品牌科室。完善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合作共建平台,加强人才联合培养和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2.壮大公共卫生骨干队伍。在本区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中,优先扶持公共卫生领域,培养一批符合疾病预防控制实际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依托区卫生人才政策,引进和培育学科领航人才、学科带头人队伍。推进公共卫生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骨干培养选拔,培养一批公共卫生优秀青年人才。加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人才梯队建设、科研创新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的工作力度。

3.夯实一线工作队伍基础。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胜任能力为核心,以个人的实际素质能力为基础,分专业分层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培训效果考核,提升公共卫生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建立传染病调查员制度,组建标准化专业化队伍承担传染病病例现场疫情处置,推进传染病防控区域化联动管理,提高传染病疫情处置能力。加强综合性医院感染科人员临床实训与应急救治能力培训,切实增强传染病临床甄别、诊断和救治能力以及医院感染控制能力。建立传染病临床救治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救治人员梯队建设。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基础建设。加快疾控信息网络建设,在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下,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平台的疾控信息网络体系,推进基于政务外网的全面联通区内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通过多渠道安全机制接入区域内各类民营、企业等医疗卫生机构。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于上海健康信息网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报告与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实验室数据与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加快推进风险监测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智慧疾控”平台,试点推进人工智能在健康监测、疾病筛查、慢病管理、疾病干预中的运用。推动卫生应急作业现场处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应急管理与综合协同现代化水平。

3.加强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系统与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口腔防治等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与应用。加强“医防融合”,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关联纽带,建成诊疗业务和公共卫生业务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与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数据整合利用。基于大数据和云服务,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数据资源应用能力,汇集和管理全区各类公共卫生数据,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支撑精细化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和城市精准治理。

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完善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实现全方位数据安全管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将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分工合作机制、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确定工作任务与计划进度,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确保经费投入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稳定地加大投入力度,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相应保障。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合理保障。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以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区、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情况给予补偿。强化社会多元化投入,探索推进医保资金、商业保险等购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

各部门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加强督导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评估,推动各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任务及时落地。区卫健委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管理;区财政局要继续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区人社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队伍发展的具体配套政策;区科委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信息化,加大对公共卫生科研项目和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其他有关部门结合相应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

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提升群众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的认知度和认同感,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投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疾病防控、提升健康素养的良好氛围。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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