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鲤城街道、鲤南镇等18个乡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2018-01-19
仙游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上报审批鲤城街道、鲤南镇等18个乡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仙游县鲤城街道、鲤南镇等18个乡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二、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要切实加强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四、各乡人民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五、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乡级规划数据库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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