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市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8-01-20
各县发改委,鹰潭高新区科经局、龙虎山经贸局、信江新区经发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鹰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天然气贵溪有限公司:
近日省发改委、能源局下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市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单位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发改委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能源主管部门督促属地电能替代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要求,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做好“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质量“回头看”工作。
2、请国网鹰潭供电公司、鹰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江西天然气贵溪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发改委要求对“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质量“回头看”工作。
3、各单位“煤改气”“煤改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质量“回头看”及“煤改气”“煤改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质量“回头看”情况表于1月25日前报送市能源局。
附件:略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