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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8-01-22

洪发改能源字〔2018〕6号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各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现将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要求,协调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工作。“煤改气”“煤改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质量“回头看”开展情况,请于1月25日前将附件1的表格书面盖章报送我委。

联系电话及传真:83884025

附件:1.《“煤改气”“煤改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质量“回头看”情况表》

2.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抄送: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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