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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原贵通公司有关问题第二次会议(2018年)的纪要

2018-01-23

浔政阅〔2018〕2号

2018年1月4日,陈锦秀市长在市政府608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桂平市研究贵通公司有关问题第二次会议,常务副市长蒙家坤、副市长蒙星强,市法院院长黄志军,市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审计局、信访局、法制办、长安经委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和15个贵通项目施工班组代表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为更好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各施工班组代表提供已领取工资的农民工详细金额名册交给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并通知还有未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带上要求的材料于2018年1月10日前到桂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逐一核实,经核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先由桂平市代为支付。经市劳动监察大队核实确认桂平籍以外来浔登记核实的农民工往返桂平的车船费,凭票由市长安经委会报销,原则上住宿、伙食每人只限1天,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标准,由市长安经委会统一安排。以上涉及费用由市财政解决。

二、为进一步核实贵通新能源汽车项目工程款材料款,由各施工班组提供对应工程量真实、详细资料给市长安经委会,并经市政府组织工作组核对后初步确定工程的工程款和材料。

三、为更好解决贵通公司遗留问题,按照“*折扣系数”所得数额,报由市政府对外进行招商谈判,引进新的项目以解决该项目遗留问题。农民工工资数应在项目工程款材料款总数的20%-30%范围内,折扣系数由施工班组代表内部商量定。

四、若施工班组提供材料不真实,出现农民工工资名册清单、施工工程款、材料款等材料失实和非该项目农民工冒领农民工工资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出席:陈锦秀、蒙家坤、蒙星强、黄志军,市委政法委杨尚山,市政府办覃鸿全、钟伟新,市公安局李德光,市国土资源局朱培,市人社局梁植聪、覃云,市住建局杨尧奘,市审计局谢晓明,市信访局梁家永,市法制办马飞,市长安经委会陈电波、陆海清,贵通施工班组代表张秀峰、魏东明、刘小萍、黄秀兰、林科胜、叶羽旋、王大记、王忠良、安光道、王华章、何静源、吴新枝、陆照、黄荣、安光琴。

主送:市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司法局、国土局、审计局、信访局、法制办、长安经委会。

抄送: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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