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府配置公共资源方式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自治区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并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对《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及提纲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提出要求,必须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当前,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增强,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和方式也在不断调整,但同时政府配置资源还存在着过多过宽过细、配置效率和效益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公共资源产权制度,创新政府对公共资源的配置方式,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我们认真学习研究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创新方式、分类施策方法,对于《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事权属国家层面的,主要是做好配合跟踪工作;对于要求地方贯彻落实的,主要通过梳理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征求了经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等19个区直部门意见,研究吸收了相关修改意见,形成了送审稿。
二、框架和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的资源主要是政府代表国家和全民所拥有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事业资源等公共资源。《实施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和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创新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创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创新资源配置管理方式、强化组织实施等7部分24条具体任务措施。
1.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的总体思路。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作用,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更多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手段。
2.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的总体目标。自然资源方面要以建立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经济资源方面(主要指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社会事业资源方面(主要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引入市场化手段和方法,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到2020年,公共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形成合理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资源所有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行政性配置范围进一步厘清,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显增强;以目录管理、统一平台、规范交易、全程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立,资源配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益和效率显著提高。
3.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对法律明确规定由全民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监管者职能、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价格机制、用空间规划引导约束自然资源配置、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推进无线电频率等资源优化配置。
4.创新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于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序进退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效益。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强化国有资本基础管理。
5.创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用于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目的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坚持公平配置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配置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具体措施包括:创新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与共享、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6.创新资源配置管理方式。着眼于各类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强清查核算和综合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构建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格局。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建立健全信息服务机制、加强和完善信用监管、加强和完善全过程监管、加强和完善协同监管。
7.强化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任务分工,加强协同推进、鼓励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