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专项规划的批复 2018-01-23 市住建局:你局《关于审定〈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专项规划》。二、《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专项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按《城乡规划法》要求依法报批。三、请你局按《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专项规划》抓紧组织实施。四、请你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乐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19日 乐山 市中心 乐山市 公共厕所 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