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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戏曲进乡村工作方案》出台

2018-01-23

201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解决农民看戏难的问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四川实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戏曲进乡村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戏曲进乡村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将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农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作方案》明确了戏曲进乡村的目标任务。2017年,广泛动员部署,各市重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先行先试;2018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推动戏曲进乡村工作开展;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

《工作方案》落实了戏曲进乡村的时间安排、参与对象和主要内容。《工作方案》提出,各地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尽量安排在重要传统节日、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错开农忙、自然灾害和当地举办其他重大活动的时段。参与对象以全省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众、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戏曲艺术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的社会团体和人才资源等。主要内容为将戏曲进乡村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种形式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实施戏曲人才培养计划和开展戏曲艺术普及工程。

《工作方案》规定了戏曲进乡村的主要工作流程,增强了可操作性。一是确定相关部门职责,省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各市宣传、文化、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共同推进落实。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戏曲进乡村的规划实施和组织管理,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和反馈。财政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戏曲进乡村给予积极支持。二是做好剧(节)目目录认定,各地宣传文化部门通过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原则,研究确定年度戏曲进乡村的剧目目录,于上年度11月30日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确定服务主体,把戏曲进乡村纳入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服务主体不分所有制性质,以县域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为骨干,国家、省、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团体为补充。四是抓好组织实施,县级宣传文化部门负责制定全县的活动方案,指导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戏曲进乡村的工作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将戏曲进乡村作为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具体举措,摆上重要日程,抓好工作落地;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戏曲进乡村工作开展;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不断扩大戏曲进乡村的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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