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棣建发【20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8-01-23

棣建发〔2018〕3号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有关股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乡建设宣传信息工作,营造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在党报党刊的稿件见报率,上报信息采用率,全面做好2018年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

城乡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涉及民生的工作较多,亮点较多,难点不少,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局系统上下利用新闻媒体、政务信息、网站信息等渠道,认真宣传城乡建设工作,为全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总的看,宣传、信息工作与当前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渠道不宽、信息服务能力不强、信息宣传质量不高、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宣传、信息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城乡建设宣传、信息工作的主动性,把宣传、信息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保证和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宣传、信息服务水平。通过提高写作水平,凝聚力量,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舆论支持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要求,完成任务目标

要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把宣传、信息工作与单位行政工作、中心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谋划。实行宣传、信息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认真抓,主管股室牵头抓,各股室、单位支持配合具体抓,努力构建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大宣传格局。要突出报送重点,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领导决策和需求,突出反映大事要情。要严格报送时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有价值的线索,第一时间调度、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上报。特别是约稿信息,要高度重视,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决不允许推诿不报。同时,结合无棣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的《住建之窗》专题栏目,发表播报当前我局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稿件、政策法规,加大在《无棣大众》、《中国无棣》、无棣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见稿率,做到每周见新闻,每周有声音,充分展示我局大发展、大建设中的各项重点亮点工作。

各股室、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宣传、信息联络员,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各股室、单位通讯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股室、单位向党委办公室推荐新的人选报批。请各股室、单位通讯员积极上稿,将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房管局、市政处、建管局、规划办每月上报稿件数量不少于3篇;园林处、监理所、质监站、县建筑公司、城建股、监察大队、墙改办、燃热股、村镇办、房产办、工程股、建设服务大厅每月上报稿件数量不少于2篇。

宣传信息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实行“工作任务考评表”,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亮灯机制,完成月度计划100%亮绿灯;50-99%亮黄灯;50%以下亮红灯。将每月统计完成情况,统计排名次序,上报党局党委成员传阅,全系统予以通报,同时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全局年终考核。

三、上报要求

各单位按照宣传、信息时效性原则,将新闻线索和稿件按要求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高 宁 寇晓霏

邮 箱:wdjsjxwxck@163.com

联系电话:6782777 15854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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