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平市木根镇开展民政涉农资金 核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站所:
《桂平市木根镇民政开展涉农资金核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木根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
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扶贫领域民政民生资金规范管理,防止低保资金、特困供养资金、优抚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等民政领域资金管理存在对象死亡、出嫁、或已不符合条件时,未及时办理取消手续,甚至死亡、出嫁多年还在领取等懒政庸政问题,确保民政涉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份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开展一次民政涉农资金核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民政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等问题及其相关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民政系统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扎实推进全镇民政系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进全镇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
各村自查整改任务:
1、清理完善“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数据。镇民政办在信息管理系统把木根镇各村名册名单以村为单位打印出来,分发到各村,由镇政府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与村干部一起,对各村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实清理,与其有效证件相对照,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发现有错误及时收集材料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对已死亡、出嫁或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减员办理取消,有保人不保户的及时办理增员手续。对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家庭进行停保、减员、增员等调整时,乡镇先在系统操作,完善系统相关信息后提交市民政局审核,相应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乡镇与民政局同时备案。
2、核查孤儿监护人是否签订了《孤儿养育监护协议书》,并履行监护职责,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基本生活,是否存在虚报、挪用、截留、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
3、排查是否还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申请手续;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死亡或因取消低保的是否已及时取消,反之,对已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是否动员对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4、高龄老人津贴是否存在享受人数不准确,对象死亡虚报、瞒报冒领;高龄老人死亡后是否及时上报取消资格。
5、救灾款物发放是否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村级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管理;物资发放是否由存在一人多签同一笔迹现象;款物发放是否按照冬春救助款物在15日内发放完毕,救灾期间的救灾款物必须在5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应急期内用于解决灾民临时生活困难的应急救灾款物必须在24小时内发放到灾民手中的规定进行发放,并及时归档备案;款物发放是否有方案,并有领导签批,发放理由写明“因什么灾”。
6、重点优抚对象是否存在死亡不及时上报取消待遇的问题。
镇政府整改任务
1、镇民政办根据需要提供各种名单给各村,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同时对本级在资金审批下拨和对象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乱作为或不作为、档案归档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2、镇党委、政府将派出17个工作组对各村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布新组:
组 长:陈丽
成 员:莫思悦、罗舒婷、陈东标、梁健铭、陆成超
、山表组:
组 长:廖凯云
成 员:陈桥、卢斌、李坚鹏
、秀南组:
组 长:陈文华
成 员:杨熙、梁爱荣、杨伟坚
、东石组:
组 长:李均强
成 员:王日瑞、欧宗宝
、木根村组:
组 长:蒋其友
成 员:李福荣、张忠锦、陆越
、上村组:
组 长:梁军夏
成 员:霍英姿、廖冬媛
、中村组:
组 长:谢健玲
成 员:周金全、吴修艺
、下村组:
组 长:李敏清
成 员:周波、黄耀弟、植振泉
、永华村组:
组 长:韦任荣
成 员:陈忠诚、黄保华、李文玲
、桥头村组:
组 长:刘军
成 员:梁剑平、李映红、李立志
、甘丽组:
组 长:梁知强
成 员:陈翔、李汝贵、李汝聪、岑瑞玲
、莲平组:
组 长:卢日超
成 员:甘尚钦(市工作队)、莫日桓、李文莲
、德华组:
组 长:周钊
成 员:张林云、欧慧、黄定威
、宁垌组:
组 长:梁升
成 员:陈旭阳、莫晓芬
、湴地组:
组 长:杨光海
成 员:李健材、宋超军、唐若合
、平合组:
组 长:谢钟富
成 员:祝声东、卢健林
、上地组:
组 长:黎春
成 员:陈汉国、黄立敏
三、时间安排
清理完善“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数据的录入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他工作在2018年2月12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整改。各村要对排查的对象一户不漏的核查,并填写核查表,核查表由核查人员、驻村干部、分管领导等签字确认。有死亡或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由镇政府汇总报民政局取消,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帮助办理申请手续。
2、加强督查指导。要强化对核查整治工作的督查,民政办要加强对各工作组人员的业务指导,确保彻查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3、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村工作组于2月底前把核查整治及督查情况形成材料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形成总结报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