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部署要求,现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
1.实施落户积分奖励。对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落户申请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来宁返宁员工,给予一次性落户积分12分的奖励,并对落户事项加快办理。
2.简化暂住手续办理。对需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复工复产企业来宁返宁员工,在“宁归来”平台登记后视为已办理暂住登记;对已返宁需要申领居住证并符合申领条件的,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公安机关派员送证或快递上门。
3.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物资运输车辆申请上牌、验车的,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对企业中外员工因紧急商务办理出入境证件(签注)等事项,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4.畅通企业车辆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运输疫情防控物资车辆、企业运送返宁员工包车,优先通行。对运输城市生活物资、春耕生产物资的车辆,做到保通保畅。
5.强化警企联防联控。通过“警格+网格”,与复工复产企业有机融合,组建警方服务队,主动做好分类指导。通过“网上联络+实地走访”,主动协助企业做好来宁返宁员工登记报备、内部防控等工作,助推企业有序安全复工。
6.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加强企业暂住人口管理服务及周边秩序维护,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进出车辆管理等相关工作。
7.维护景区治安秩序。对恢复开放的景区实施分级分类治安管控,加强高峰人流预测预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景区巡防,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8.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开展全市高等级巡防,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逻值守。强化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对复工复产企业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