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房屋征收范围的通知
2018-01-25
因公共利益建设,需对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经审查,该房屋征收行为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现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该地块房屋实际状况,将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具体以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暂停实施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知。
附件: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房屋征收红线图.doc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