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18〕2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为促进原材料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将行业管理工作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业公告管理(以下简称规范公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告申报条件
规范公告申报范围:工信部发布规范(准入)条件的原材料领域相关行业企业。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
(三)建设项目立项、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节能评估、安全生产等符合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等要求,企业现状条件达到相应规范(准入)条件要求;
(四)一年内(截止规范公告申请日)无环保、安全、质量、节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公告提交材料
(一)市州工信部门初审意见;
(二)企业符合规范(准入)条件要求的自查报告(逐项对照)及规范公告申请书(参照工信部相关要求);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实施许可管理行业提供);
(四)项目建设用地、核准(备案)、环境评价及(自)验收、节能评估、安全评价及验收等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相关生产线一年内的能耗核查及环保监测报告;
(六)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七)工信部相关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规范公告审核办理
(一)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州工信管理部门应对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企业现状和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权限不得下放)并上报省工信委(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省工信委按照相应规范条件,对申请规范公告的生产线在生产布局、建设条件、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节能降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以及淘汰落后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初审意见明确、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每年3月和9月集中受理,并结合行业特点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核实,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企业选择自我声明的,可登录工信部符合规范条件自我声明平台,提交规范公告申请材料,确认并自我声明。鼓励企业对符合行业规范(准入)情况进行自我声明。
(四)企业申请的规范公告审核结果,可在工信部原材料司网站查询。
四、监督管理
(一)纳入工信部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含自我声明企业,下同)每年要开展自查工作,于每年2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送省、市工信管理部门。企业自查报告应对上年度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社会责任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相关资质、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进行说明。以自我声明方式公告的企业,还须于每年4月3日前,登陆工信部符合规范条件自我声明平台更新相关资料,再次确认自我声明。
(二)市州工信管理部门要督促已纳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工作,并会同同级国土、环保、安监、质监等相关部门对原材料领域企业保持规范条件情况进行抽查核验,抽验比例不低于5%,每年4月3日前将抽查核验报告(公告情况及年度抽查核验情况)报送省工信委。抽查核验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由专家对照企业自查报告,核验企业保持规范条件的情况,抽验记录由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各级工信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企业现状审查和核实工作。
(三)省工信委将结合各市州上报的抽查核验报告,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每年6月3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被举报并核实的企业,以及规范公告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年度抽查核验发现不能保持规范条件、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偷漏税、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资格,对公告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四)被停止规范公告申请或自我声明状态的企业,不代表不能进行生产经营,只表明该企业与规范条件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整改合规满一年后,可以重新申请规范公告或开展自我声明。被撤销公告资格企业,整改合格满两年后,可以重新申请规范公告或开展自我声明。
(五)对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各级工信管理部门要列为监管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保、质量、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企业,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各级工信管理部门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将规范公告作为强化原材料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抓手,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近期,要对照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对辖区内原材料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情况全面摸排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审核工作,全面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鼓励未纳入规范管理的企业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尽快申请工信部行业规范公告。结合发展规划和产业基础,鼓励企业加快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能耗、价格等手段,依法依规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18年4月3日前上报省工信委(原材料处),我委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宇、刘晓峰
电话:931-469289、469291
邮箱:gxw469289@163.com
附件:原材料行业企业年规范公告抽查核验情况表
原材料行业企业规范公告抽查核验情况表.zip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