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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2018-01-25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面对严峻的火灾防控形势、复杂的灭火救援工作和繁重的消防安保任务,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全面筑牢火灾防控根基,深入推进实战化训练,圆满完成各类灭火应急救援任务,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2017年以来,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坚决打赢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战为主线,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不辱使命的责任担当,拼搏奉献的务实作风,敢打必胜的精神状态,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全力以赴,排查社会单位1.8万余家,消除火灾隐患3.6万余处,成功处置灾害事故763起,抢救遇险群众247人,保护财产价值近亿元,全年共发生火灾92起,无人员伤亡,火灾起数同比下降18.5%,保持了全市连续22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连续7年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良好局面。我市连续6年被省政府表彰为“消防工作先进市”,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连续4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支队党委”,市公安消防支队连续4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市公安消防支队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公安消防支队表现出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消防铁军精神,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济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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