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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26

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加强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请认真按照申报范围和领域、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申报材料需胶印,材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各县市区经信局联合财政局于3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报市经信委、财政局各二份,并将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委,电子版发送邮箱wfjmwjzk@163.com。

联系人:市经信委 何珍科 8090518

市财政局 李学坤 809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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