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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视频会召开

2018-01-27

1月26日,全国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在湖北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遵循湖泊生态治理规律,树立河湖系统治理思维,明确界定湖长职责,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加快构建湖泊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会上,黄楚平从坚持领导挂帅全覆盖、规划统筹全覆盖、水生态修复全覆盖、从严监督全覆盖等方面介绍了湖北推进河湖长制,特别是湖长制的做法。他提出,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河湖长制作为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在全国率先建立,并率先实现河湖长制体系全覆盖。下一步,将全力落实中央要求,突出湖泊自然属性、生态功能,明确行政湖长与民间湖长,加强法规建设,搭建工作平台,精心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形成“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群众监督、社会共建共享”的治理管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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