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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棣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2018-01-27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棣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棣各单位:

《无棣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7日

无棣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督促检查,根据省委省政府《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同级党委、县政府报告。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向县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中央、省、市驻棣各单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县政府。

二、报告内容

各报告主体根据各自职责,主动报告本镇、本部门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包括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情况。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包括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情况。各镇报告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情况,各部门报告参与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情况。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包括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重点报告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的情况。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包括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等情况。重点报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包括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等情况。重点报告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门监督等情况。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包括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促进仲裁工作发展,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改进信访工作等情况。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等情况。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包括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情况。重点报告用人导向、法治教育培训、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等落实情况。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包括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等情况。重点报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情况。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无棣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的报告内容,根据《无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措施分工方案确定的分工安排,结合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全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三、报告形式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政府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印章并附电子文本。各部门经本部门工作会议集体研究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印章并附电子文本。

四、报告时限

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送县政府法制办,由县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五、报告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按要求报送后,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于20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公开。

六、报告审查

接收报告的机关,应当在接到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发现内容失实的,缺少应当报告的内容或者应当报告的内容表述不清的,应当报告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的,应当责令报送机关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七、报告处理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的报告,全面掌握本镇、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情况,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列入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八、问题整改

各镇、各部门应当及时总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本级党委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对本级党委和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议要认真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其列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九、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法治无棣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自觉接受监督。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方案》具体要求,对各镇、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完善报告内容等事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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