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强力推进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根据国、省关于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决策部署,结果我市实际,制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7年以来,防范债务风险问题引起了中央、省的高度重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多次中央高层会议都提到防范财政金融风险,释放严管信号。财政部层面,密集出台债务监管文件,对严控债务风险一直保持高压态势,近期更是曝光并问责了数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省委、省政府积极部署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把管控和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放到防范经济风险的突出位置。2018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强调,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我市出台《意见》,进一步严格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管,对各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以及债务风险防控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从严问责,对债务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部分五条。
第一部分为“制定全市债务风险规划”。该部分要求制定全市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全市债务风险防控的具体目标,并规定不能完成债务风险防控目标的地区和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审批举借新的债务。
第二部分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该部分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终身问责。对落实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不力的,启动相应责任追究。
第三部分为“科学合理调整投资结构”。该部分明确规定,要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严禁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控制,防止随意实施。
第四部分为“严格违法违规举债”。该部分对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进行了列举。同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要求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部分为“建立健全债务管理体制机制”。该部分提出加强全市债务管理的具体举措,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对瞒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的行为,要求启动相应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