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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动车站南广场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18-01-31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储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动车站南广场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动车站南广场5#地块位于笏石镇火车站片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13〕第N2013018号,用地面积54554.06平方米。

二、该幅土地收回后,作为市政府储备地。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实施。

三、市规划局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下达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你局根据土地市场需求,适时公开出让。

四、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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