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及2018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18〕52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甘工信发〔218〕47号,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现将217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及218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申报对象
考核对象:已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对象: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相应主要功能的法人实体。
二、考核及申报要求
考核要求:各市、州工信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认真做好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督促本市州已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登录file/upload/202104/15/ygnheuipwea.com style="text-indent:2em;">申报要求:各市、州工信委按《办法》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工作,每个市州推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不超过3家。电子商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重点推荐。
请各市州工信委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在已进入“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统计监测库”的市级示范平台中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请示范平台的单位应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办法》和《考核细则》及有关表格可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sec.gov.cn/)“中小企业”栏目中查询、下载。
各市、州工信委将申报材料及考核结果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年度考核表装订成册)务必于218年3月3日前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 钰 联系电话:931—896251
邮 箱: gxwzxc1116@163.com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