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我委宣传工作力度的通知
2018-02-01
莆发改〔2018〕20号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发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委上下人人参与发改宣传的积极性,实现内聚合力、外树形象的宣传目的,现就加强我委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发改动态的宣传报道。凡涉及我委牵头的调研行程、组织的重大活动、出台重要的政策文件及工作做法阶段性的汇报材料等,各科室需及时整理和报送经研室,尽量做到图文并茂,经研室将及时把有关报道推送至:1.两办信息科;2.我市主流媒体;3.发改委官方网站;4.发改一线干部考察群;5.委内发改简报,实现多渠道宣传推广。
二、建立信息宣传联络员制度。请各科室确定1名信息宣传联络员,并将信息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发送至经研室邮箱。各科室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科室信息整理报送及与经研室的日常对接工作。
三、实行信息报送月通报制度。经研室将按月通报各科室在市两办信息科的刊登情况,各业务科室每个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经研室将在次月15日整理统计上个月各科室的上报稿数、采用数等有关情况,并向委领导和各科室通报。同时,计划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联络员名单
2.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样本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