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02-0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修改后全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已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6.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江西江联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8.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鹰潭市旷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
11.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
14.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
16.赣州亿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17.万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8.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1.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2.江西久盛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3.江西华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名单内企业按规定可独立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并招收国内工人赴其国外工程项目工作。未列入名单的江西企业不得独立对外签定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以及招收国内工人赴国外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