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吴英杰揭牌
2月1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吴英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揭牌。至此,我区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姚海全摄
本网拉萨2月1日讯今天上午,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吴英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揭牌。至此,我区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590个,309名转隶干部已全部到岗,标志着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拥军一同揭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党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特别是赵乐际书记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成功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自觉主动担负“施工队长”职责,审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面对面做转隶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纪委抓住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这个关键,加强对检察机关涉改部门人员编制、案件线索、资产设备等情况调研摸底,对区、市、县三级改革组织者进行专题培训,实现对转隶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建立并执行分片督导和周报制度,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督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节点把握严丝合缝,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后,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