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人员信息卡的通知
2018-02-01
按照工作安排,2017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人员信息卡于2月1日起开始发放。为了便民利民,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同市公安局充分借助“互联网+”提升服务效能,通过网络数据信息对接实现入户流程进一步优化,本次实行积分制入户人员《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准予迁入证明》同步发放。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获准入户资格的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或“收件回执”,于2018年2月1日至2月7日,前往原提交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窗口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准予迁入证明》(本省已实施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原籍为本省户口人员无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二、请获准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回原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本省户口人员在接到原籍户口核准迁出短信)后,登录广州金盾网(网址为:www.gzjd.gov.cn)点击“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或“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进入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预约“入户登记”事项。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即可(未开通预约服务的,请到现场取号办理)。
三、《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准予迁入证明》主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不作修改,修改入户地址可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
特此通知。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