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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关于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拟入围项目的公示

2018-02-01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汕头市智能制造2015-2025行动方案》,按照市政府《汕头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5-2017年)》的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汕经信〔2017〕385号),开展试点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属地经信局和财政局初审后联合推荐上报,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汕头市财政局研究,拟确定10个入围项目予以公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承担单位

1

高端特种印制板生产线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2

磷酸铁锂智能化生产试点示范项目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时装智能柔性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汕头拉飞逸时装有限公司

4

拉芳家化自动化与智能化生产应用示范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5

包装机械MES系统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金奇孕婴童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积木通用件流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汕头市高德斯文教科技有限公司

7

智能注塑应用试点示范

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

文具用品智能制造关键设备的研制与应用示范

广东金万年文具有限公司

9

科普拼砌教具、智能教玩具扩产增资技术改造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10

超声无损检测云服务平台建设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示期6天,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6天内(2月1日-2月6日)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754-88992016(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754-88179716(市财政局)。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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