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仙阳镇等19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批复
2018-02-02
浦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实施仙阳镇等1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浦街道、河滨街道、富岭镇、水北街镇、石陂镇、临江镇、永兴镇、仙阳镇、忠信镇、万安乡、莲塘镇、古楼乡、山下乡、枫溪乡、濠村乡、管厝乡、九牧镇、盘亭乡、官路乡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二、你县县、乡两级政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三、你县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四、请及时将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抄送: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