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民间投资是我市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以问题为导向,抓住我市实体经济、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民间投资出现的问题,明确任务,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五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明确2017年全市民间投资力争增长7%以上。
第二部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制度供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加快 “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区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加强法治和信用建设并建立重大项目储备滚动机制。
第三部分,推进重点领域民间投资,优化政策供给。由市经信委牵头,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动我市企业减负“31条”政策入企落地;由市招商局牵头,强化统筹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机制,以一个大项目带动一个产业链,形成一个特色镇;由市建设局牵头,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领域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对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进行全额投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已有的鼓励民间资本配套政策,出台实质性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力度,市级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力争每年推出5个以上PPP项目,各县力争每年签约落实3个以上PPP项目,其中面向民间资本的PPP示范项目不少于2个。
第四部分,改进资源配置方式,优化要素供给。由市金融办牵头,加大信贷和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贷款结构,力争5年内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提高到15%以上,保证贷款占比下降到30%左右。切实做到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由市帮扶办牵头,防范化解企业“两链”风险。市、县分级分层梳理“两链”风险企业,依法处置“两链”风险特困企业,建立健全兼并重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制度和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发挥好政府产业基金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快产业基金投入具体项目的进度,增强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强化项目用地保障。积极探索采用国有土地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和分宗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企业办理抵押融资。由市科技局牵头,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投资开发新产品。
第五部分,加强民间投资统筹协调,优化服务供给。由市经信委牵头,开展向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完善政策发布等信息公开机制和政企沟通机制,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中的重大问题;由市统计局牵头,加强督查考核和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统计,完善民间投资有关数据统计口径和渠道,实现“应统尽统”;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