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秦政办发〔218〕6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18〕7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电发〔21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是编制要求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撰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要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不得与往年雷同。
二是年度报告内容应包括推进2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等内容。
三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基础上,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涉及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收费及减免等方面的统计数据纳入年度报告。各单位的年度报告应涵盖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
四是涉及重点领域公开单位要对照《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2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秦政办发〔217〕79号),重点撰写相关落实情况。
五是要丰富和创新年度报告的表现形式,多采用图表、图片、音频、视频展示等方式,力求图文并茂,进一步增强年度报告的可读性。各部门请于218年2月2日前年度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及年报发布链接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公布要求
各单位年度报告应集中展示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开年报中。217年年度报告应置顶显示,其他各年度按时间顺序倒序排列。年度报告应于218年2月2日前在秦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我办将对编制发布情况读网核查和通报,并视情况依据《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追责。
联系人:张振红 联系电话:6535576 652123(传真)
电子邮箱: 2433417423@qq.com
附件:1、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2、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单位名单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8年1月3日
附件1
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秦安县2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应包括: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公开渠道建设和畅通情况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17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各部门应汇总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政府信息总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
(六)《秦安县2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含217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包括数量(217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原因、结果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统计表
附件2
2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单位名单
兴国镇、西川镇、王尹镇、兴丰镇、云山镇、王窑镇
千户镇、叶堡镇、郭嘉镇、王铺镇、魏店镇、安伏镇
刘坪镇、中山镇、陇城镇、五营镇、莲花镇、发改局
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食药监局、残 联、执法局
公安局(交警队)、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
工信局(商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
林业局(果业局)、农业局、文广局、卫计局、审计局
交通局(运管局)、安监局、统计局、粮食局、扶贫办
水务局(水保局)、规划局、地震局、畜牧局、文物局
供销社、房管局、物价局、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