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开展2018年甘蔗榨季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双违”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浔政办通〔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平市开展2018年甘蔗榨季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双违”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1日
根据贵港市甘蔗榨季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蔗区管理严厉打击蔗贩子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市当前各蔗区存在甘蔗外流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市蔗区管理工作,规范糖蔗料收购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糖料蔗黑点的私设地磅非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糖料蔗私设地磅非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行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本辖区内存在非法收购糖料蔗黑点的私设地磅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对非法地磅经营点占用耕地以及非法地磅附属建筑物乱搭乱建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属违建后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领导组织
市人民政府成立桂平市2018年榨季“双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非法收购糖蔗料黑点的私设地磅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行为专项清理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汉彪 副市长
副组长:李水銮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市政局局长、市综合执法办主任
杨尧奘 市住建局局长
谭颂今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组 员:莫子军 市综合执法办教导员
黄桂才 市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陈林军 市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刘志斌 市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李 斌 市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钟 刚 市综合执法办大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
三、整治范围
各乡镇非法收购糖料蔗黑点的私设地磅占用耕地行为及其附属的违章建、构筑物。
四、整治工作安排
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辖区内非法收购糖料蔗黑点的私设地磅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行为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抽调专人负责,建立调查档案,并将具体情况以表格形式送市综合执法办汇总,然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审核后报贵港“双违”整治办。
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要要采取措施对非法收购糖料蔗黑点的私设地磅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坚决整治清理。对新发现的正在建设的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占用耕地及其附属的建、构筑物经核实属违建的,按桂平市“双违”整治制度立即拆除;对已建成的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占用耕地及其附属的建、构筑物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进行查处;对已建成的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占用耕地及其附属的建、构筑物涉嫌非法建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八条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将本辖区内的糖料蔗区“双违”巡查工作职责范围分片划区,按照“双违”网格化管理要求,通知所属辖区村委进行配合。各乡镇对本次糖料蔗区“双违”现象专项整治行动要建立巡查和查处整改、周报的制度,并附上查处整改现场照片作为查处整改的佐证材料,要按时报送市综合执法办,由市综合执法办汇总。
加强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双违”整治办公室将联合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对非法收购糖蔗料黑点的私设地磅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少报的,则按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于2月26日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查处整治不力、不主动推进工作等情形的,上报市委市政府严肃处理。
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舆论工具、宣传车,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样形式。提高群众对土地、建设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认真遵守我市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违”整治的要求和目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管辖区内公职人员参与非法收购糖料蔗外运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在工作中以权谋私的,或在整治工作中违法规定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讲情开脱,甚至煽动群众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XX镇糖料蔗区“双违”情况汇总表
2.XX镇糖料蔗区“双违”整治每告一览表
3.XX镇糖料蔗区“双违”监管周报统计表
4.贵港市“双违”办关于开展2018年甘蔗榨季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双违”现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XX镇糖料蔗区“双违”情况汇总表.xls
XX镇糖料蔗区“双违”整治每告一览表.xls
糖料蔗区“双违”监管周报统计表.xls
关于开展2018年甘蔗榨季糖料蔗区私设地磅“双违”现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