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8〕8号)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2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
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是落实“三大定位”、践行新发展理念、争创国家战略规划示范区的迫切要求。新时代,为持续发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头作用,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带动广西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桂政发〔20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5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牛鼻子”,着力推动规划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动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同城化六个方面的升级发展,围绕“提质量、扩总量、加速度、强辐射”目标,建设开放北部湾、质效北部湾、畅通北部湾、同城北部湾、智慧北部湾、蓝色北部湾,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增强对全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对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支撑辐射功能,提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
(二)总体目标。
率先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核心区,主要指标增速全面领跑全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对区域性国际开发开放的支撑辐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0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在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过1万亿元人民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过1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过1万美元,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以下统称四市)GDP总量占全区比重超过40%,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42∶49,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新的战略支点监测指标总体实现度达到80%以上。(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统计,自治区统计局与相关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数据采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配合)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打造规划建设升级版。
充分发挥规划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以设区市为基础单位统筹跨市空间协调管治,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严肃性,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管控能力,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
1. 开展新型专项规划编制与系列规划研究。
编制一批发展新空间、新领域专项规划,完善规划体系。突出规划前瞻性和引领性,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新问题,以开放新空间、产业新领域、海洋新经济、旅游新业态、交通新设施、生态新要求等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轨道交通等一批新型专项规划。(自治区北部湾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开展一批规划研究,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瞄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趋势,立足升级发展瓶颈问题,开展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南海资源开发综合保障基地、重点产业园区创新服务体系导则、重大政策整合优化等一批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编制规划和建设管理决策提供支撑。(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 建设数字规划中心,促进规划管理动态化。
以基础数据和规划政策数字化为基础,以提升规划信息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建设涉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市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综合数据库为核心,以数据建库、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应用为主要内容,规划建设北部湾数字规划中心,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数据的统一采集、储存、维护、更新、管理、分发、交换,促进数据精细化整合共享、专业化挖掘升值,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管理动态化、数字化进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北部湾办,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
3. 建立常态化规划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
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实施评估导则。明确各类规划实施评估和督查的主体、机制、程序以及技术要求、成果标准等,完善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和监测机制,推动各规划实施评估与定期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一致性、成效性、满意度等标准,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切实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充分发挥导则对规划实施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增强规划的透明度。(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
4. 统筹龙港新区空间性规划,推进跨市空间协调管治。
在自治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基础上,统筹龙港新区各类空间性规划,增强新区空间管控治理能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探索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跨市空间协调管治机制。(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二)深化拓展面向东盟合作,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
发挥“一带一路”交汇对接和陆海统筹重要节点、关键区域的区位优势,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面向海洋发展,全力打造向海经济,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江”的活力,做足“边”的文章。全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提升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形成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做大做实展会论坛、跨国园区、产能合作、人文交流等开放合作平台,积极谋划建设新平台和新机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湛江—北海粤桂合作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面向粤港澳台开放合作水平。到2020年,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外贸依存度达到60%,外向型经济对GDP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1. 做大做实现有平台,积极谋划新平台新机制。
充分发挥向海优势,以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以下简称南向通道)建设为机遇,以北部湾港为依托,加快完善开放合作平台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向海经济的力度与厚度,推动形成现代化的港口群、临港产业经济带、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等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升级“两会一论坛”。延伸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价值链,打造“一主多专,巡展并行”办展新模式,将服务范围由中国—东盟“10+1”拓展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实施泛北部湾合作路线图,推动制定泛北部湾合作规划,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构建产业合作与贸易投资便利化平台,打造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升级版。(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博览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广西贸促会等单位配合)
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为依托,加快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信息交流平台、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东盟信息港产业园、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二期、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大数据、云计算、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及信息服务企业,把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成为数字经济基地。推动提升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的规格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展示中心的作用,向东盟国家及我国西南中南省份全面推介中国—东盟信息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快制定并实施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行动计划,推动设立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秘书处,建立友好港口城市关系,推动建立健全与东盟10国“一国一港”或“一国多港”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口岸通关中国—东盟标准,推动港口通关便利化。建设中国—东盟航运服务中心和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平台、中国—东盟港口大数据平台等重大项目,鼓励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企业投资参与国外港口建设,促进港口相互投资、建设与运营,推动共建中国—东盟临港产业集群,深化互通航线、航运物流、国际贸易、港航金融、文化旅游、海事等方面合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海事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加快建设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为重点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泛亚铁路东线、南宁—新加坡公路为纽带,推进沿线基础设施和跨国(境)经贸园区建设,推动沿线通关和投资便利化合作,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区域协作、联动开发、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体。全力以赴推进南向通道建设,加快钦州港东站货场扩建,打通“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海铁公多式联运,推进北海港进港铁路等项目建设。优化口岸通关,推进中越、中马“两国一检”合作,积极推动商贸、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物流基地等方面合作,促进互联互通,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争取国家支持,继续举办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互联互通、投资、旅游、产业、人文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配合)
深度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升级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及孟中印缅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完善跨境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口岸等基础设施,构建可落地的优先项目动态管理库,依托GMS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和重要节点城市,推动缔结友好(姊妹)城市工程,探索共建南宁—凭祥—河内—沙湾拿吉—金边—莫拉限—曼谷陆路通道,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联网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配合)
规划建设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海洋联合开发合作机制,联合海南省、广东省,推动与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共建海上救援中心、中国—东盟海洋研究合作中心。加快推进北海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建设,规划建设广西北部湾博物馆、北部湾海洋生物展览馆、“一带一路”文物和艺术品交流中心。加快建设北部湾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北部湾钦州海洋生物产业基地、中国—东盟北部湾北海现代渔港经济区、防城港市江平产业园海洋经济示范园区,打造现代高效渔业生态养殖示范区。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在北海市设立国家级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支持北海市发展南珠产业。打造南海资源开发综合保障基地,拓展海洋经济新空间。(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编办、质监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开放创新发展。围绕建设中国—马来西亚投资合作旗舰项目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目标,深化法定机构治理,完善中马钦州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设一批标杆项目。发挥改革创新先行园区功能,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和政策,推动完善“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协调工作机制,设立中马“两国双园”产业发展基金,探索成立中马合作银行。选择钦州港、关丹港作为实施中马“两国一检”的试点口岸,探索和推动“两国一检”新型通关便利化合作。以国际化、创新型园区为导向,以构建跨境产业链为重点,积极探索外向型经济新体制,推进产城融合进程,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将中马钦州产业园打造成为高端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区、科教和人才资源富集区、国际投资贸易合作试验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钦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钦州保税港区转型发展。充分发挥钦州保税港区的作用,加快大型集装箱泊位、智慧港等互联互通设施建设,加密国际航线航班,搞好整车、肉类、水果等指定进口口岸建设和运营,拓展国际航运物流、国际中转、国际贸易、国际产能合作、保税仓储、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和加工贸易等业务。(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钦州市人民政府,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单位配合)
推进防城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工作。围绕建设“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试点城市,建立口岸协同发展新机制,开发建设“三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培育港航服务发展新模式。完善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协调机制,加快东兴冲榄工业园等跨境经济合作区配套园区建设。探索与周边国家共同建立金融合作信息交流和会商常态化机制。支持中国东兴与越南芒街开展跨境自驾旅游,积极推进跨境旅游合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教育厅、商务厅、农业厅,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2. 转变国际贸易发展方式,着力构建外向型经济新体系。
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积极承接国内外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世界知名品牌商和代工商,以及研发、结算和地区总部,提高本地配套水平,形成产业链,将广西北部湾沿海、沿边打造成为加工贸易承接地和集聚区,实现2020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比2016年翻一番。加快建设加工贸易转移承接载体,重点发展南宁、北海、钦州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北海出口加工区、钦州保税港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凭祥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培育防城港、玉林、崇左3个城市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南宁高新区和北海工业园4个园区,打造南宁—钦州—北海电子信息加工贸易产业带,加快形成加工贸易向重点区域集聚发展的态势。在规划审批、项目落地、用地支持、劳动力培训、国际市场开拓、产业链配套、产业集聚园区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加工贸易支持力度。(自治区北部湾办、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南宁海关,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促进外贸发展优进优出。推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打造“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北部湾服务贸易产业集群。完善钦州保税港区整车进口和肉类进口、水果进口口岸建设,扩大汽车进出口贸易和冷链产品进口贸易。完善边境小额贸易扶持政策措施,扶持实施“互市+加工”发展模式,推动边民互市贸易由穿岸而过变为落地加工。(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南宁海关等单位配合)
争取创建国际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将扩大进口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对接国内中部地区有色金属、钢材加工产业,扩大国内短缺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进口。继续鼓励从东盟等地区进口水果、蔬菜、中药材等产品。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原材料及机械、家电、纺织服装、电子元件等行业的中间产品进口。促进沿边产业发展和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加快形成边境地区进口新优势。充分利用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模式,适度扩大一般消费品进口,拓展进口新增长点。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进一步拓展进口功能。完善自治区进口贴息目录,建设一批进口促进平台。(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办,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等单位配合)
促进外资利用增量提速。围绕全面提升外资参与度的目标,加快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降低外资准入市场门槛。开展跨国公司暨世界500强“八桂行”活动,大力引进世界 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仓储中心、共享服务中心。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纠纷投诉调解平台,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制度。实施中国—东盟运营商计划,建立外商投资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明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利用外资任务,建立园区利用外资考核体系,将北部湾重点园区打造成利用外资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促进局等单位配合)
加快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构建东盟企业进入中国大陆的“落脚点”和中国企业走向东盟市场的“始发站”,加强面向东盟的燕窝加工贸易基地、中国—东盟信息港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及东盟优势商品产业平台建设,构建跨国产业链和服务链,将中马“两国双园”和中越“两国一区”打造成为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落实自治区“一国一标志项目”工程,加快推进在东盟国家境外园区合作项目建设。鼓励采取政府共建、企业共建、“托管”共建等多元方式建设跨国(境)产业园区。加强面向东盟的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产业基地、中国—东盟植物药与天然药研究与产业化基地建设,打造沿边产业带。加快推动中国—东盟企业家联合会的组建,建立中国—东盟民间中小商业机构互驻机制。(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园区管委会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广西博览局等单位配合)
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北海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加快申请设立南宁铁路口岸。促进与加工贸易相关联的销售、结算、物流、检测、维修和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在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服务改革。促进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周边区域实现网内网外联动发展,支持在内陆设立保税港区功能延伸区。推动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开放平台与境外相关平台联动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等单位配合)
3. 推进重点试验平台建设,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
积极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申报和建设工作。推动中越两国政府尽快批复跨境经济合作区共同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谋划推动设立中越水口—驮隆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爱店—峙马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快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相关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通关、标准互认、产业链构建等环节的务实合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加快推进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落实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深化经贸投资合作,加快工业化、国际化进程,重点发展国际商贸物流、进出口加工、文化旅游、国际会展、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以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交通运输、货币结算便利化和沿边金融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建设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贸易基地、国际物流中心、进出口加工基地、国际人文交流中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宗委、公安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金融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升级版。搭建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跨境金融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中心,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推动设立广西—东盟“一带一路”基金,加大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力度,探索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运营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人才交流培训基地。(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外侨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